“宜居宜业宜学 置业莲乡 共享美好”,湘潭县第三届交易博览会将于2022年6月1日拉开帷幕,本届房博会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一直持续到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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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房博会优惠政策
(一)享受优惠政策范围
对2022年6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购买湘潭县城区房地产项目新建(具体指、商业门面、公寓,以下同)的个人给予补贴。购房时间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并完成备案为准。
(二)优惠政策:
1.在房博会期间,凡购买湘潭县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的个人,其子女凭网签电子备案合同即可享受*、*新生相应学区就近入学的资格。
2.在房博会期间,凡购买湘潭县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个人(不限户籍、不限套数),由县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10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此政策不包含二手房交易)。
3.在房博会期间,凡县外户籍人员(但不包括近1年来从湘潭县迁出户籍的人员)购买湘潭县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的个人,在购房后1月内将户籍迁至湘潭县城区*,由县财政对购买住宅、商业门面的予以1万元∕户,对购买公寓的予以5000元∕户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此政策不包含二手房交易)。购房者凭网签电子备案合同即可迁户,在迁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一个月内发放到位补贴。
4.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住宅的,金融机构执行房贷款政策。具体事项根据各银行规定执行。
5.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调整为60万元;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高层次人才贷款*限额可达80万元。
6.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调整为与首次贷款额度一致。购买超过200平方米(含)或者购买价格超过150万元(含)的新建商品住房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条件不变)。
7.放开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8.对房博会期间新进入我县就业创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地户籍人口、农村户籍人口首次购买县城区新建,各开发企业在审核备案后可以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5%的折扣浮动促销。
9.引导企业为政府、园区、企业用人单位的高端人才组织集中采购,提供优质房源。
*亮点在这里
房博会期间,凡购买湘潭县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的个人,其子女凭网签电子备案合同即可享受*、*新生相应学区就近入学的资格。
【旺和山水尚城优惠政策】
此次房博会期间,湖南旺和置业有限公司执行以下优惠政策:
1、上门有礼:上门客户即送精美礼品1份;
2、送车位:购买山水尚城小区住宅的,售价4388元/平起,户型任选,送地下停车位1个。
3、买房送电器:购买山水尚城小区住宅的,另送家用电器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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